兰大首页 | 招生工作 | 专业设置 | 文件汇编 | 本站首页 |

内容导航

链接导航
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工作职责 > 内部规程 > 正 文

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程

【来源:教务处 | 发布日期: | 作者: 】     【选择字号:
        为完善教务处行政管理体制,强化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校内行政管理的相关规定,制定本规程。

    一 、管理体制

    (一)教务处实行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处长负责制,副处长在其分工范围内协助处长工作。

    (二)各科室负责人在分管处领导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,对分管处领导负责。

    (三)各科室工作人员本着履行自己岗位职责,服从科室负责人的临时工作安排。

    (四)各科室工作人员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及时处理,不得无故拖延。

    二、处内议事规则

    (一)议事机构

    1.处内议事机构包括处长会、处务会、全体职工会议。

    2.处长会的参加人员:处长、副处长;综合办负责记录。

    3.处务会参加人员包括处长、副处长,各科室负责人,综合办负责记录。

    (二)议事规则

    1.处长会原则上每周召开,由处长召集并主持;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。

    2.处务会原则上每两周一次,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。

    3.全体职工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。

    (三)议事内容

    1.处长会主要研究本周工作和下周主要安排;讨论涉及教务处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,决定工作原则及实施办法;研究讨论处内人事安排、工作调整等事宜并做出决定;需要在处长会进行研究的其它事项。

    2.处务会讨论决定学生违纪处理工作,通报各阶段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;讨论各科室工作中不能根据已有政策、规定或惯例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;讨论需提交到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;对上述问题做出决定。

    3. 全体职工会议传达、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总结上学期(前段时间)工作;讨论今后工作设想;检查工作作风、纪律等情况;讨论涉及全处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。

   (四)议事结果处理

    1、 综合办负责处务会及全体职工会议的会议记录,并建档保存。

    2、处务会会议决定由分管处领导督办,结果报综合办备案。

    三、文件收发传阅及文档管理

    (一)处内所有呈文及外送文件经处长签发后,由综合办登记办理。

    (二)外来文件由综合办签收后,及时报送处长处理。根据文件内容处理意见,下发副处长及办理的科室。

    (三) 文件原稿由各科室分类建档并及时按学校档案馆要求存档,各科室工作相关文件由各科室保存复印件。

    四、人事管理

    (一)处内人事工作实行处长会商议、决策机制。

    (二)新进人员,须经答辩考察后由处长办公会商议决定,答辩小组由处领导、科室负责人组成。

    (三)新进人员必须工作满两年后方可提出调动或考研申请,原则上不支持在职读研。

    (四)处长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处内人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。

    (五)严格考核制度,对于年终考核优秀的人员,予以奖励,考核排名在最后一位的,予以劝诫。

    五、固定资产管理

    (一)处综合办负责处内固定资产的建账、调配、管理工作。

    (二)购买办公设备家具,须经处长同意后由综合办统一采购,并及时向国资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。

    (三)处内固定资产的使用,须经处领导同意后由使用人向综合办办理登记、领用手续。若因工作需要调整,需事先报综合办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   (四)使用人应加强对所使用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护,保证正常使用。凡属个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,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,并按规定予以赔偿。

    (五)固定资产转换使用,应及时向处综合办登记;人员调离,应先行退回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保持完好。

    (六)处内固定资产实行动态使用管理制度。综合办可根据实际情况,经处领导同意后合理调配固定资产的使用。

    六、 财务管理及报销制度

    (一)本处财务遵循“收支两条线,财务一支笔”和处内财务公开原则。

    (二)综合办根据处长授权,负责全处财务管理工作。

    (三)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事先申请,经处长签字同意、综合办备案后方可进行。

    (四)所有报销,须持有效票据并由经办人、处长签字后到综合办办理。

    (五)职工的补贴、加班费、值班费经处长审批后由综合办办理。

    七、 考勤管理制度

    (一)本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工。

    (二)处综合办负责全处人员的考勤工作。

    (三)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人员考勤,处综合办负责科室负责人及处领导考勤。

    (四)事假、病假须书面申请并按程序报批。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,报科室负责人审批;一周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主管处长审批;一周以上经处长同意报主管校长审批。

    (五)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周以内,经主管处长同意报处长审批;一周以上经处长同意报主管校长审批。

    (六)副处长请假三天以内,报处长审批;一周以上经处长同意报主管校长审批。处长请假按学校规定办理。

    (七)请病假一周以上者,须持有校医院或其它县(区)级以上医院证明。

    (八)因公临时外出以及外出地点和大致返回时间,须告知科室负责人及综合办。

    (九)所有请假人员应报处综合办备案并及时销假。

    (十)对于经常迟到早退者(累计5次/学期),取消其年终考核评优资格;对于无故旷工者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
版权所有 (C) 2005-2006 365滚球网址 All rights reserved.
Lanzhou University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Offi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