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大首页 | 招生工作 | 专业设置 | 文件汇编 | 本站首页 |

内容导航

链接导航
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工作职责 > 内部规程 > 正 文

教学工作议事规程

【来源:教务处 | 发布日期: | 作者: 】     【选择字号:
      (一)议事机构

1.全校教学工作议事机构包括教学院长会议、教学工作会议。

2.教学院长会议的参加人员:主管教学副校长、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、教务处处长、教务处副处长及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。

3.教学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包括主管教学副校长、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及教学秘书、教务处处长、教务处副处长及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。

(二)议事规则

1.教学院长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工作需要时可以随时召开。

2.教学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。

(三)议事内容

1.教学院长会议主要通报各阶段的本科教学工作,征求各本科教学单位对学校教学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。布置、检查教学业务及相关工作。

2.教学工作会议主要通报本科教学情况,布置本科教学工作。

版权所有 (C) 2005-2006 365滚球网址 All rights reserved.
Lanzhou University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Offi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