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教发〔2015〕2号

 

 

关于编制发布2014年度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

 

各学院、体育教研部:
根据《关于发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》(校教发〔2012〕35号),现将2014年度《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》编制和发布要求说明如下:
一、编制要求
(一)基本内容
2014年度《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》的重点内容和结构框架原则上与2013年保持一致,可结合2013年“本科教学工作会议”和《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校教字〔2011〕15号,见教务处首页“3468工程”专栏)有关要求组织撰写,但应紧密围绕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,客观分析学院本科教学的基本状态,充分反映学院的历史传承、办学特色和多年积累的显著成绩,着重展现学院过去一年的新思路、新举措、新成果,且不回避现实问题,并能如实体现相应的支撑数据。
体育教研部可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2〕53号),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(教体艺〔2014〕5号)等有关文件,结合近年来我校体育本科教学和体育建设事业发展实际,在参照《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》内容结构的基础上,自拟编订目录和体例。
报告要注意详略得当,层次清晰严谨,文字简练流畅,数据准确具体,全文一般不超过6,000字。
(二)格式说明
报告不需要编制目录,其名称为“兰州大学××学院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”,小二号黑体字,并加粗。可分一行或两行居中排布。学院名称须使用规范全称。
报告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,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,回行顶格。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“一、”“(一)”“1.”“(1)”标注,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,第二层用楷体字,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。文中的数字、年份不能断开回行。数字大于或等于四位时,一般使用“0,000”格式标注。
报告不需要单列附件,其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,编排在页面下边缘,居中。报告中如插入图表、图形等,应力求格式统一,布局合理,编排美观。
二、时间及安排
(一)发布说明
各学院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报告撰写和审议,然后在学院主页发布,同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。学校汇总后,将在校园网主页发布。
(二)报送说明
报告纸质版应使用A4标准纸张双面打印、装订,一式一份。教学院长须在首页标题处签字,并盖学院公章。
办公地址: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38室
电子邮箱:jwcy@lzu.edu.cn
联系方式:8914205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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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4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 本科教学  质量报告  通知  

2015年3月9日印发365滚球网址